| 類別 | 佔比 | 排放量 |
|---|---|---|
住商 | 53.7% | 3.52 噸 CO2e |
運輸 | 36.0% | 2.36 噸 CO2e |
工業 | 6.7% | 0.44 噸 CO2e |
農業及環境 | 3.7% | 0.24 噸 CO2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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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江縣成立有連江縣永續發展委員會,層級為縣長為主任委員,分成環境、社會、經濟三組,以一年一至兩次的跨局處業務報告與檢討。此外,「連江縣低碳島自治條例」草案之內容已與相關局處進行討論,並擬定局處分工與罰則。從上述兩點可窺見,連江縣面對未來氣候與能源治理相關政策,已有初步的行動與執行,相當值得鼓勵,應以此為基礎,擘畫延續動能與相應的具體行動策略。 連江縣曾針對縣內再生能源發展進行評估,評估結果雖認為成本、效益等皆不佳,且目前連江縣所設置的屋頂型太陽光電皆為自用性質,建議未來可朝向島嶼微電網與智慧能源系統的發展模式,搭配以再生能源和儲能系統建置,以因應並強化未來面對氣候變遷等災難的調適能力,並思考未來如何不高度仰賴火力發電的供電模式,以分散風險。此外,再生能源的躉購費率,為一誘因使民眾瞭解與參與再生能源,應考量以此為推廣方向。 在民間參與機制與掌握地方氣候及能源資訊方面,連江縣都有很大的進步空間。連江縣政府可針對縣內的地理條件、氣候因素、能源使用現況與特性等,進行更細緻與精確的調查與了解,發展屬於離島面對未來氣候變遷影響的風險因應措施與行動。在民間參與機制動能較弱的面向,建議可納入對災害的容受力、能快速應對且從災害中復原的韌性概念,以及以行動減少短期氣候衝擊的脆弱性的調適概念,加強面對未來極端氣候愈來愈頻繁時,在有氣候情境預估之下,有能力在政策上有所應變與調整,以提高因應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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